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热爱工作,履行职责,服从安排。 2、应聘人员应符合用工单位招聘条件(附:招聘条件)。 3、应聘人员参加用人单位相关考核。 4、用工形式为非编制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派遣协议。 5、考核通过人员提供近期体检报告,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入职。 6、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7、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2)简历及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3)思想政治鉴定表;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和毕业推荐材料);5)相关证书或证明等。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均须携带核验。 8.自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线下报名,公休日除外,报名地址为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哈理工4166am金沙信心之选院内(南门)办公室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