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上半年校级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学校正式立项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校级教研课题(含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如课题在规定研究时限内(研究期限为1—3年,最多可延期1年)无法结题,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流失说明表》(见附件),进行情况说明,否则课题将被自动注销。被注销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各级各类教研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需要提交学校批复的立项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
需要提交3份结题验收书,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并填写课题验收意见。
(三)课题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内容主要包括七部分:一是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二是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三是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四是课题研究进程或阶段说明,五是取得的相关成果,六是应用情况及效果,七是结论及其推广价值。其中,五、六、七项内容为撰写重点。
2.论文、著作、教材等相关研究成果。所有材料一式3份,均为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学院盖章、主管领导签字。原件由学院严格审核后返还课题负责人。结题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教务处、学院各存一份,以备查阅。
三、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纸质1份)在6月15日(周二)前,报送到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办公楼403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hlgrcgjyj@163.com 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高教办把关后,将结题材料报送至总校教务处。
3.总校教务处组织学校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附件:校级教研课题结题表格.zip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