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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教改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12-10 作者:  责任编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审核:姜强    (点击:1202)

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与数量
         1.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1)。
        2.
申报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我校推荐一般研究项目35项,重点委托项目4项。各单位不限定申报数量,立项汇总表不需要排序,请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重点委托项目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3.思政研究专项项目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注:上一轮申报校级教研课题,可以参与本轮省教改项目申报,同时,学校将评选出一定数量校级课题。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31-4),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
        1.
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5)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报送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
        2.
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由学院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负责审核,学校或教育厅按需调阅。
        3.
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只能申请一项,请在申报书首页项目类别中填写重点委托项目或一般研究项目。
       
二、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1.一般研究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全权负责,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予以备案。项目调整相关事宜均按照学校具体要求在校内予以办理,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调整相关手续校内留存,教育厅按需调阅。        

2.重点委托项目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 2 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佐证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四是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履职尽责,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建议申报结题,凡违规申报结题的,省教育厅按照违规数量核减学校下一年度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数量;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未通过的即废止。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61-7)电子表格版本发至报送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

 2.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11)、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汇总后发至报送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

 3.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发至报送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三、上报时间

申报和结题截止日期为20211217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7595175

电子邮箱:hlgrcgjyj@163.com

地址:办公楼403

 附件:项目申报和结题材料.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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