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教师团队建设,全面提高经济管理系的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5月23日下午,经管系在第四教学楼智慧教室举行了由王岚老师主讲的《经济法》观摩课。观摩课现场录播并提供在线播放平台,教学督导宋加升老师、杜德生老师,经管系教学副主任姚金鑫老师及经管系其他老师参加了现场观摩,并在课后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本次观摩课,王岚老师的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清晰,语言生动。王老师主要讲述了“第五章合同法”中的“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用清晰的条理展示了本节课的授课思路。通过案例引导使学生明白了要约与承诺的涵义。借用一些贴近现实的举例,巧妙讲解了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让人进一步深入理解要约与承诺的效力,效果事半功倍。最后归纳总结了本节课的知识要点,进一步加深学生印象的同时,也能让学生掌握哪些才是知识要点。王岚老师讲解的合同法相关内容贴合实际,能够以现实案例引导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程序,避免以往认知上的错误理解,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合同认知理念,从学生生活的角度融入课程思政,提高学生的认可度。
观摩课程授课结束后,参会的老师们对王岚老师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督导宋加升老师对王岚老师在教学能力、课程设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建议系里的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可以将个人学习经验与体会融入到课程中,鼓励学生形成并提出自己的想法与见解,教学设计需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在通俗易懂的同时体现出专业性和创新性。督导杜德生老师认为王岚老师在授课中通过举例等方式,引导学生对课上所提理论知识进行思考,语言生动有趣,易于理解。
姚金鑫副主任表示,此次公开教学观摩活动为经济管理系新老任课教师搭建了交流提升的机会,也为系部教师创造了一个相互借鉴、学习与互动的机会。参加观摩教师表示,通过观摩学习,在教学组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反思、讲课技巧等方面得到了启发。
这次活动,有助于提升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与职业素养,促进青年教师间的交流研讨,有利于教师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教育实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摄影:王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