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本年度省教改项目(本科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二、立项推荐数量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年度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13项、一般项目立项名额为36项。本科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改革研究选择本科或研究生之一申报,不可同时兼报。
注:学校将评选出一定数量校级课题。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5.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对照立项指南,积极组织申报,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确保项目质量。
2.项目牵头部门负责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可采用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系统,重复率不超过20%,报送立项材料时附带查重报告。
五、材料报送
1.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各1份;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5),电子版1份。
2.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lgrcgjyj@163.com邮箱,申报书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项目查重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提交。
3.材料报送到4166am金沙信心之选高教办公室(电子材料报到上述邮箱),由高教办统一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7595175
地址:办公楼403
附件:相关材料.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